喜报∣先为所乔丽娟律师获得上交所独立董事资格
发布时间:2018-10-11 浏览:1226次
2018年9月,我所乔丽娟律师参加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第六十二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关于独立董事,根据我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9月30日刚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之规定,上市公司必须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独立于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得在上市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担任独立董事,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深交所规定,应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乔丽娟律师,法学硕士,执业8年,取得证券业从业资格,洛阳市律师协会公司证券与金融保险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洛阳市律师协会非诉讼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
***领域: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法人治理、投资并购重组、矿业权纠纷。
现担任大型集团公司、国有企业、矿业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全程服务多个股权挂牌交易、新三板挂牌、企业改制、公司增资扩股、并购项目;代理多起矿业权纠纷。